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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最高法“一锤定音”,让彩礼归于“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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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最高法“一锤定音”,让彩礼归于“礼性”

发表于 2024-1-19 22:41:55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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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离’婚姻,高额彩礼应予返还”“一方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当下彩礼认定范围、返还原则、诉讼主体资格等诸多争议点予以规范。


一段时间以来,“天价彩礼”现象备受关注,“三斤一响”“前四后八”等名目繁多的硬性要求,让许多人压力山大。除了叫价水涨船高,攀比愈演愈烈,由“礼”而生的矛盾纠纷也直线上升。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20年以来,全国一审基层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14629件,其中农村青年是此类纠纷涉诉的重点群体,占比高达69%,且彩礼金额普遍较高。同时,彩礼作为一项民间传统,条条框框多是约定俗成,且每家每户情况各不相同。一旦发生纠纷,是非很难厘清,男女双方也往往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撕扯中,闹得一地鸡毛,严重者甚至可能升级为违法犯罪案件,血的悲剧令人触目惊心。


“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当彩礼超越家庭小天地,成为触发婚姻危机的社会大问题,从法律层面正本清源,通过明规立矩让彩礼回归“礼性”,势在必行。事实上,针对层出不穷的涉彩礼纠纷案件,法律短板也在加速补齐。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以“法的精神”匡范彩礼属性。在此基础上,三部门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进一步为审理案件构建了规范框架。此番出台的司法解释,在兼顾法理与人情的同时,专门聚焦涉彩礼纠纷痛点,火力更加集中,覆盖更加全面,进一步为该领域的法律判决提供了统一标准与指导。


规定的是“礼性”,要找回的是初心。婚姻毕竟不是交易,而是出于情感、基于理性的选择,是两个人、两个家庭的双向奔赴。尤其当下,男女地位平等,在婚姻中权利义务相当,合适与否又岂能由彩礼高低衡量?讨价还价、无“财”不婚,不仅大煞风景、种刺埋雷,也让原本传递美好情谊的礼俗变了味,功利化、庸俗化的婚姻,又如何走过未来的漫长岁月?从这个意义上说,以法律的形式,对彩礼的界定、返还的条件、涉及的主体都作出规范,本身也是对婚姻初心的呵护。


当然,天价彩礼的背后,交织着家庭观念、社会风俗、婚姻关系等复杂因素,法律规范可以定分止争,移风易俗还需久久为功。不断深化婚俗改革,拿出更多务实有效的举措,引导人们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理念,方能从根本上为爱减负。


图源:新华社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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