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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的社区养老,如何“看得见摸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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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的社区养老,如何“看得见摸得着”?

发表于 2024-2-3 22:58:32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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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紫鹃姐 于 2024-2-3 22:59 编辑



彭静发现,一些承接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机构忽视了老年人需要的是服务本身而非设施,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获得性差。

老年人权益受侵害的情形时常发生,但权益保护机制存在碎片化。彭静建议整合资源,确立统一的老年人权益保护组织和老年人求助热线。


2021年12月9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街道勤居村社区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正在练字(视觉中国/图)

“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在税费、用房、水电气价格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2023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过去五年,本届政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

“我们国家和社会在养老服务方面的确投入了大量资源,形成了养老服务站点、设施,但往往由于供需不匹配、政策不衔接、智能化应用不充分等原因,导致老年人‘看得见摸不着’,甚至‘看不到’。”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认为,这些现象背后是可及性的问题,于是在今年两会提交了“提高社区养老服务可及性”的提案。

彭静从2012年开始担任全国政协委员。2013年7月,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首次将精神赡养纳入法律范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那时彭静注意到,法律的规定仍停留在原则层面,没有切实可行的配套制度加以保障实施,因此提出了关于完善老年人精神赡养配套制度的提案。彭静说,这份关注一直持续至今,她今年共准备了3份与老年群体有关的提案,分别为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优化“三支柱”养老金体系以及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受访者供图/图)

“老年人需要服务而非设施”

在准备今年提案的过程中,彭静发现,中国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供给规模明显提升。

“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50亿元支持203个地区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21年和2022年,投入22亿元支持84个地区开展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根据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2万
个,床位308万张,分别占到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数和床位数的88.9%、38%。

彭静走访了重庆市区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整体感受是“运营有序、老人满意”。

在镇街的养老服务中心,彭静发现中心都配有独立的助餐食堂,老人既可以选择在中心堂食,也可到养老服务站里堂食,实在不便则可送餐到家中;而失能、半失能老人如果需要助浴,则有“流动助浴快车”和“固定助浴点”两种选择,实现“动静结合”。社区的养老服务站则设有文体活动室,居民到就近的服务站一般步行不超过15分钟。

但彭静发现,实践中仍存在“重设施建设、轻服务效果”,忽视了老年人需要的是服务本身而非设施,在触及服务方面存在堵点。比如目前承接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机构偏重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优质普惠服务获得性差。

彭静分析认为,承接社区养老服务的社会机构偏重生活照料的原因很多,主要是因为生活照料需求面广、量大,社会机构也往往首先去满足这种基础性需求,而且这也适合社会机构的资源和能力。

而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普惠性服务看起来技术门槛不高,实际上往往需要专业机构、人员和资质,比如老年助浴服务不简单等同于“给老人洗澡”,而是要融入关怀、安抚理念,涉及健康检查、身体清洁、心理疏导和赡养建议等复杂内容,这显然是一般的社会机构无法直接在社区提供的。此外,在养老方面的社会机构,其从业人员大多是一些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的“4050”人员,对于此类服务也有心乏力。

面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实际困境,彭静注意到专业性强的养老机构,其实可以补足社区养老服务的不足。一方面,养老机构的资源充分为
社区所用,如将养老机构的康养场所、餐饮服务资源和护理服务资质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另一方面,这也能促成养老服务“社区机构一体化发展”,采取养老机构托管、代管、输出品牌、整体延伸等方式,联动运营社区养老站点。

“缺乏统一的老年人权益保护组织”

在有关老年人权益的提案中,彭静指出老年人权益受侵害的情形时常发生,但其权益保护机制存在“碎片化”的显著不足,缺乏统一的老年人权益保护组织。

例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其中“有关部门”并不明确,村委会和居委会、公安部门、民政部门等均承担相应职责。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国老龄协会实行合署办公,他们及各地的老龄办主要负责提出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实施办法等宏观规划管理工作,并不负责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工作,导致老年人权益受侵害时缺乏必要的支持。

为此,彭静在提案中建议整合资源,确立统一的老年人权益保护组织。比如优化计划生育协会的功能,该协会本就负责保障独生子女特别是“失独”家庭权益的职能,将老年人权益保护职能纳入其中,甚至可以将其更名为“生育与老龄协会”。如此,类似妇女在权益受侵害时可以向妇联寻求帮助,老年人在权益受侵害时可向该统一的老年人权益保护组织寻求帮助。此外,有必要建立统一的老年人求助热线。

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强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彭静建议,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在保护弱势群体民事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支持老年人提起赡养等纠纷诉讼,保护老年人生存权益。其次,法院应当推行适老型诉讼服务:一方面要优化适老诉讼服务,例如设立适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外,对无法流利使用普通话的老年人采用乡音提供服务,对书写起诉状困难的老年人依法采取口头起诉并提供诉讼指导和帮助,对行动不便、高龄独居、居住偏远等有特殊诉讼服务需求的老年人主动提供上门立案、就地调解、巡回审判等“家门口”服务等。另一方面,探索设立专门的法庭审理涉老诉讼;通过集中化、专业化审判,对涉老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优先保护。

南方周末记者 刘怡仙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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