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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她办过无数“房子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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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她办过无数“房子奇案”

发表于 2024-3-16 23:44:27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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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好法官至少应当做到4个字:


“如我在诉”。


作者:许晔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电影《第二十条》里,女检察官吕玲玲有这样一句经典台词。


对此,田晓昕深以为然。


她是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名女法官,已经工作了14年。


她的日常,并不像吕玲玲那样“刺激”。她说,法院其实和医院很像,各科各室都有很多细分领域。她在民一庭,主要负责审理涉房屋类的民事合同类案件,比如租赁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等。大多数案件和所谓的“除暴安良”不搭边。


但谁说只有刑事案件才是大案要案?


“很多民事案子,不是说标的有多么大、社会影响有多么广,可我觉得也是大案子。比如事关房子,那肯定是一个家庭的头等大事。”田晓昕认真道。


采访当天,她的办公桌旁放着一面卷起来的锦旗,那是不久前某个案子的原告和被告一起送给她的。如果不是环球人物记者突然问起,她甚至忘记提这件事——这些年来,她收到过太多的锦旗和感谢信。


被问及“圈粉”秘诀,她说:“我每天都在法院工作,但普通老百姓可能一辈子只来法院这一次。我总是想能够多做一点、多查一步,让他们在亲历的每一起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在她看来,一名好法官至少应当做到4个字:“如我在诉”。


意思是,法官要像自己在诉讼一样,去换位思考怎么判、怎么办。判决要合情、合理、合法,做到“情理法”交融,更大程度符合民众的善恶观念。


“不论是《第二十条》,还是前些年大热的《我不是药神》,本质上都是在讲这个。”


以下是田晓昕的讲述:



一起案子

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


作为法官,我们的工作其实不只在法庭之内。


如果开庭时,举证、质证所体现出来的“法律上的真实”与实际事实有出入,我们难道可以“有证据就判,没证据就算”吗?


当然不能。


因此,我们要在庭外做很多沟通、调查、勘验的工作,弄清楚原告起诉背后的真实诉求、案件本身的真实情况。


我审过一个印象特别深的案子。


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好心帮别人向小贷公司借款,然后“被套路”签了一系列协议,包括抵押协议、代理售房协议。之后突然有一天,有人找上门,说这房子已经被卖给他了,把老太太赶出了家门。


房屋买卖合同是在老太太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理人和买房人签订的。经法院审理,那份合同被撤销了。于是,买房人就起诉了老太太,要求返还600万元购房款。


我到现在都记得第一次见这位老太太的场景。她哭着说:“我不是没有文化,怎么就稀里糊涂让人骗了,骗子还坐在原告席理直气壮地来告我……”我对她说:“您放心,这里是人民法院,案子到这儿了,就不会不明不白地结束。”


当时,买房人提交了转账记录,称代理人替老太太收了购房款。而老太太拿不出什么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但如果我据此就作出判决,那是不负责任的。我们提倡“能动司法”。


庭审后,我就开始调查,并检索关联案件,最终查明了买房人和代理人是恶意串通,支付给代理人的购房款,不能视为向老太太支付的,因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老太太后来给我送来一封手写的感谢信,其中有一句话是:法庭的正义、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决,让一位年迈的老人重见天日、信任法律。依法治国万岁!


·田晓昕收到的感谢信。(侯欣颖 / 摄)


这一句“依法治国万岁”,是对我、对我们法官这个群体最大的褒奖。我也第一次深切体会到,办好一起案子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甚至生死。


我珍藏着那封感谢信,经常拿出来看一看,提醒自己该做一名怎样的法官。



不能只管判案,

而不管后面的事情


回想起来,我从小就比较有正义感。


我父亲是军人,母亲从事质检工作,都和司法这方面没什么关系。我是受一些影视剧的影响,觉得当法官能伸张正义,挺酷的,心里就埋下梦想的种子。


2010年,我研究生毕业,如愿进入法院工作,几年后成为一名法官。第一次穿上法袍,我赶紧拍了一段视频发给家人看。那时,我就立下一个小小的目标:一定要用心办好每起案件。


·田晓昕在工作。(侯欣颖 / 摄)


刚开始,我跟着带教老师学习,怎么接触当事人、怎么开庭,等等。审判的经验和思路,是这样一代代传承下来的。


等到我可以独立办案时,我遇到了一起“腾房案”。


起因是老大爷租了老太太的房,租赁合同到期了,老大爷不走,老太太就诉到法院要求腾房。这事看起来很简单,对吧?事实都明确,老太太也占理,直接判决腾房也没问题。


但庭审时,老大爷的一句话让我心里“震”了一下。他说:“我无儿无女,也没有其它地方住,如果判决我腾房,我只能去住公共厕所。”


我想,法官恐怕不能只管判案,而不管后面的事情。


几次开庭,我都注意到旁听席里坐着几个人,自称是老大爷的老乡。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和他们聊了聊,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老大爷的实际问题。


结果很惊喜,老乡们听我讲完两方的情况,主动提出凑钱帮老大爷再租一间房,之后去寻求社会救济。我又跟老太太讲明情况,她同意给老大爷一定的周转期。就这样,案件调解成功,老大爷顺利搬了新家,老太太也解决了腾房难题。


这个案子虽不大,但对我影响很深。


我意识到,一名法官不能仅仅局限于正确运用法律,出具一份裁判文书。只有探求纠纷背后的原因,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才能实质性化解纠纷。


也只有如此,我才能真正收获作为法官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往前一步,

再多往前一步


但实质性化解纠纷,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原告对解决纠纷所投入的成本越高,期望也就越大,我们想解决问题也就越难。


我遇到的最典型的一个案子,是一位男士因为几块钱起诉公交集团。当时,他遇到了很多人都遇到过的一种情况:上车时用手机刷码乘车,没听见提示音,以为没刷上,习惯性地又刷了一次,下车时再刷一次。


结果他发现,其实第一次刷卡已经刷上了,这就导致这趟行程实际上刷了3次卡,被系统识别为他“上车—下车—又上车”。在没有第四次刷卡记录的情况下,系统默认他第二段行程下车时没有刷卡,并按照最远的行程来扣费。


他当时没有及时补登行程,之后去向客服申请退费就不顺利。于是,他对此进行了行政投诉,之后又进行行政复议,再之后进行了行政诉讼,然后是民事诉讼。


在此过程中,退费问题其实已经解决了。案子到我这里时,牵涉的早已不是那几块钱公交费——他非常气愤地要求对方赔偿损失50万元。不过,这个诉讼请求最后被依法驳回了。


判决作出后,我觉得这件事还有“再进一步”的空间。


我向北京公交集团发送了司法建议,也去实地调研了公交刷卡计费情况、退款审批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希望可以从源头上避免此类纠纷的产生。


·田晓昕在工作。(受访者供图)


我始终认为,要想最低成本地解决纠纷,就得在萌芽阶段解决问题,开庭前多做调解工作。如若不成,那开庭后也要再多往前“走一步”。


我在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就运用过这个工作“法宝”。


那次,卖房的是一位老人。房子的实际面积是51.8平方米,但他涂改房产证,将其改成了57.8平方米。


买家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退还房款。多次调解未果,我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老人虽然自知理亏,但拿到判决后可能碍于面子,仍不依不饶来找我“讨说法”。


我看老人情绪激动、听不进劝,所以并没着急去辨法析理,也没有说“你不服就去上诉”。我从不希望把人粗暴地推向二审程序。因为有些案子,我们都知道二审也还是这个结果。


之前,我见过被告老人的儿子,了解到对方是知识分子。于是,我给他打了电话,讲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他接受法院的判决,马上带着老父亲回家了。


从程序上来说,我作为此案一审法官的工作到此可以结束了。但我还想“往前一步”。


我再次安排谈话,协调双方进行和解。第二天,老人的儿子主动带着房款来了,直接返还给原告。原告都没想到事情会如此顺利地解决,连连感谢我,说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当然,也有调解不成功的时候。那时,我会感觉特别遗憾。但我也明白,当法官就是得终身学习。


不瞒你说,这些年里,我除了请教老法官,还会抓住租房、买房、装修等一切时机,向房屋中介、包工头等去请教。不断从生活中积累经验,才能更好地做好调解工作嘛!



“不管我有没有淋过雨,

都愿意为你撑一把伞”


在我看来,法官不能拘泥于办好一个案子,还应该通过案子明确价值导向,让社会公众知道我们的法律在倡导什么、保护什么、惩治什么。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接受媒体采访。


有时,我会被人问及女性作为法官的优势和挑战。我觉得,大家可以把它理解为法律的刚性和司法的柔性。


女法官,首先也是法官,需要遵照刚性的法律规则来处理案件。与此同时,我们会更愿意通过一些柔性的手段去解决问题。那种感觉就是:不管我有没有淋过雨,都愿意为你撑一把伞。


我有好多同事,比如审理离婚纠纷的女法官,也是当妈的人,每次遇到抚养权纠纷,孩子在庭上一哭,自己也忍不住掉泪。


女性的同理心、“代入感”,是即便成为法官也无法从身上剥离的。有人可能觉得这是劣势,但我觉得只要“刚柔”结合好,这反而是优势。


你问我的人生关键词,我觉得是5个字:温暖,有力量。


我要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让家人感受到家庭温暖,让身边人从温暖中获得希望和力量。


说到家人,我陪他们的时间确实可能会少一些。比如,孩子的老师经常会在班级群里发送资源包,但每次等我看到时再打开已经过期了。


我对孩子会有愧疚,但也有欣喜。因为我的职业,两个孩子耳濡目染,也会乐于帮助他人。大女儿五六岁的时候就加入了志愿北京的公益组织。周末时,她会开心地去参加一些公益活动,给贵州山区的孩子捐书、捐衣服。这种品质很珍贵。


·田晓昕在女儿、儿子的陪伴下过生日。(受访者供图)


今年,我的女儿10岁了。我想对她说一段话,也寄语给所有的女孩吧——


一般来讲,法律规定年满18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基于职业习惯(笑),我就以18岁为界限。


我想对18岁以下的你说,要努力提升自己,你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增强自己的理性指标,要有独立自主的思考力、判断力。


我想对18岁以上的你说,无论角色如何转变,希望你乐观勇敢,希望你平凡善良,希望你认真生活,能体会到“女性”这个角色的责任和幸福。


来源:环球人物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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