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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进群日入百元,赚钱如此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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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进群日入百元,赚钱如此轻松?

发表于 2024-3-21 00:13:53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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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何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电商商会工作人员的电话,听说能免费领取礼品,便添加了微信。验证通过后,她被拉进一个群聊,群内客服说需要先做任务,关注指定公众号即可返现5元至10元。何女士连做了十几单,不一会儿便赚了100余元。

这时,客服发来链接,让她点击下载一个App,在该App中可进行回报更高的充值返利任务。何女士按照客服指示,连续充值四次共计23万余元,却未见分文到账,客服又称需要再转30万元才能提现。何女士顿觉不妙,立即报警。

警方接到何女士报案后,于2023年5月将洒某、孙某、类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未料他们竟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2023年4月初,山东省某校大二学生洒某在刷短视频时看到了一条介绍网店客服工作的视频,想赚点零花钱的他便添加了对方QQ,随后,他被拉入一个QQ群。按上线要求,他将自己的微信号发到群内,待有人添加时,便用群里发的话术将对方拉入指定的微信群中。洒某逐渐意识到这并不是普通的客服兼职,而是在为电信网络诈骗引流,但面对不菲的报酬,他选择了继续干下去。后因其微信被人举报而封号,无法再添加好友。

此时,上线欲发展洒某成为其下线,让他拉更多的人加入引流工作。洒某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同校同学,于是找到同寝室的室友,向他们介绍起这份“好工作”,“我最近找到一个做客服的兼职,只需将客户拉进指定微信群就可日入百元”。虽然大家对这份兼职的违法性心知肚明,但都抱着侥幸心理,在洒某的组织下从事电诈引流工作。

2023年10月,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洒某等三人提起公诉,对其余参与引流的学生另案处理。近日,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处洒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处类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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