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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声丨离婚驳回后,反被丈夫割喉:这种命案悲剧不该一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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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声丨离婚驳回后,反被丈夫割喉:这种命案悲剧不该一再上演

发表于 2023-11-25 00:14:12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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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在上海打工的伍先生向红星新闻透露了一个令人痛心的故事。其女儿伍某青婚后多次遭到家暴,今年2月伍某青疑因遭受家暴起诉离婚,但法院最终以“没有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被告也不同意离婚”为由,驳回伍某青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三个月后,伍某青被丈夫残忍杀害。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徐某令与被害人伍某青系夫妻关系,二人因感情不和分居年余。2023年5月15日20时42分许,徐某令至伍某青的暂住处,因伍某青拒绝开门,致徐某令情绪激动,在门外与伍某青发生争执。徐某令多次用脚踢踹大门企图破门未成,又当场捡拾砖块砸碎大门玻璃后闯入伍某青家中,持刀捅刺被害人伍某青颈部、腹部等处数刀致其死亡。


伍某青的遭遇,不禁引发我们对女性人身权益保护的担忧,尤其对于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在漫长的离婚周期中应当如何保障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这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离婚周期过长引发权益保障难题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但这两种途径都面临着离婚周期过长的问题。


面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人身安全随时面临紧迫危害;而过长的离婚周期和繁琐的离婚程序,却束缚了受害者逃离家庭暴力的步伐,加剧了家暴受害者的人身权益保障困境。



众所周知,《民法典》在原有离婚规定基础上增设了离婚冷静期,根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换言之,任何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或者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并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均无法离婚。离婚冷静期制度增设后,协议离婚的周期大致为31-60天,这无疑延长了离婚的时间。


此外,诉讼程序繁琐、司法资源有限等问题,都导致诉讼离婚一直面临周期长的问题。 虽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若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在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失败的情况下,诉讼离婚的周期至少为三个月。即使是存在家暴情形的离婚诉讼案件,依然受到审理期限的限制。这无疑增加了受害者在离婚期内再次受到伤害的可能。在本案中,无论伍女士采取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的方式,都无法避免过长的离婚周期所带来的人身安全风险。



人身保护令的制度困境


离婚周期过长,会给受害者逃离暴力造成障碍。那些遭遇家暴的妇女,在此过程中是否还有其他的救济方式呢?


本案的离婚诉由,源于家庭暴力。从法律规定看,《反家庭暴力法》似乎从制度上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家暴救助体系,其中的基本救济措施包括:


(1)家暴受害人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向相关机构求助,寻找临时庇护场所,寻求临时生活帮助;


(3)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加害人的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反家庭暴力法》还建立了强制报告制度、告诫制度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三项制度:


其中,强制报告制度的适用对象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告诫制度的适用范围限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形。对于处于离婚阶段的妇女而言,若其持续面临人身威胁,最佳的保护方式就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既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申请,申请保护令并不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条件。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如果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事人送达。如果保护令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措施包括禁止施暴,禁止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迁出,禁止侮辱、诽谤、威胁,禁止在特定场所从事部分活动等。



2023年《国务院关于反家庭暴力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指出,2016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5万余份,签发率由2016年的52.0%提升至2022年的77.6%,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越来越广泛,逐渐成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可用、会用、有用的自卫武器。


保护令签发率向好,且其能够在反家暴中发挥切实作用毋庸置疑,但实践中同时又存在另一个较为突出的现象:与我国婚姻家庭民事案件数量相比,目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申请数量占比较小,部分家暴受害者选择通过公权力救济意愿不高,不懂申请、不敢申请。


而在本案中,疑似遭遇家暴的伍女士因证据不足无法离婚,在离婚诉讼中也未有信息显示其申请过人身保护令。这同样从侧面说明,这一制度在家暴案件中尚未成为受害者所熟悉且能使用的自卫武器。


除此之外,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受害者举证困难、证据认定标准不明确、送达和执行难、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惩戒不足等。


对此,2022年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解决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该项制度。


例如,明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形式和证据标准,《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列举的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等证据,大多数当事人无法提供,导致保护令申请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而《规定》第六条明确列举了十种证据形式,并以“其他证据”条款兜底。根据该条,本案中徐某令曾写下的保证不再殴打伍女士的悔过书,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相关证据。


但是,这些规定仍旧未解决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难的问题,执行部门间互相推诿、逃避责任依然是受害者人身权益保障的一大痛点。而执行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最重要的环节,保护令的执行若不能落于实处,则对受害者人身权益的保障终将沦为一纸空文。



家暴受害者的离婚自由


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后者并非是鼓吹过于草率冲动的“离婚自由”。



根据第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数据,女性的家庭暴力发生率是24.7%。当离婚中掺杂了家暴因素,法律至少应当为家暴受害者提供足够的庇护空间,防止其基本的人身权益被漫长的离婚周期所吞没。


现实却是,家庭暴力这一事实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面临着“认定难”的真实现状。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家庭暴力的认定比例很低,仅20%左右;将家暴作为法定离婚情形直接判决离婚的案件,更是少之又少。


上述种种,使涉家暴离婚案件中受害者面临的人身伤害风险升高,给受害者逃离家庭暴力制造了诸多障碍。法律应当尽力排除这些障碍,而不能让婚姻关系成为家庭暴力的“保护伞”和“避风港”。


个案的悲剧摧毁的,往往是一整个家庭。待悲剧发生之时,就已为时过晚。为没有暴力的世界而努力,我们一直在路上。



风声






作者| 许华萍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研究生


内容来源:凤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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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azx2023 发表于 2023-11-25 00:29:21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子闯入岳父家将妻子割喉,死者父亲:女儿遭家暴后起诉离婚未果


来源:九派新闻


近日,九派新闻获悉,上海市第一中院将于11月30日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


起诉书显示,今年5月15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被控在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某地持刀破门入室,将一女子捅刺身亡。该男子与被害女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


徐某某被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图/受访者提供


近日,被害者父亲伍先权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女儿生前曾多次遭到女婿家暴,她曾向法院提请离婚,但未获法院支持,随后不久便发生血案。


伍先权表示,其女儿被刺死后创伤情况异常惨烈,嫌疑人徐某某曾先后对其捅刺四刀,最后一刀还对受害人实施割喉,伤口长约20公分。凶案发生时,4岁的儿子在一旁目睹了全过程。


以下是与伍先权的对话。


案发现场。图/受访者提供


【1】刚办完满月酒就家暴


九派新闻:她们是怎么认识的?


伍先权:我们是重庆开州区人,在上海松江打工,我女儿和那个男的(指犯罪嫌疑人)是通过我们租住的邻居认识的,男方也是开州人,跟我们老家相隔二三十公里。


2017年底,他们互加了微信,双方大概聊了一个月,男方就到我家来提亲了。当时我第一眼对他印象很不好,觉得这人面相不行,肯定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我就劝我女儿,让她不要谈了,我女儿没听。大概过了六七个月,我女儿突然告诉我她怀孕了,我们只能答应他们俩结婚。


九派新闻:他们是什么时候结的婚?


伍先权:他们是2018年9月办的婚礼,10月领的证,结婚时小孩已经怀了好几个月了。第二年刚过完年小孩就出生了。


九派新闻:徐某某(犯罪嫌疑人)是什么时候有家暴行为的?


伍先权:一直到小孩出生,那个男的都没什么问题。小孩出生以后不到一个月,我女儿都还在坐月子,那男的就开始家暴了。当时刚给小孩办完满月酒,他俩因为给男方父母钱的事吵了一架。吵架过程中,那男的就动手了,把我女儿打了一顿,一脚踹到肚子上,然后打了她一耳光。


九派新闻:这事当时怎么处理的,有报警吗?


伍先权:当时他们都在老家,他丈母娘也在帮他们带小孩。因为想着是第一次,加上那男的不停道歉,感觉态度还蛮诚恳的,他丈母娘就把他训了一顿,也没过多追究了。


九派新闻:后来呢?


伍先权:家暴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没过几个月,那男的又把我女儿打了一顿。这次是因为小孩发烧住院,我女儿想叫那个男的帮忙抱一下小孩,男的不愿意。我女儿说了他几句,那个男的就朝我女儿脸上扇耳光。扇得比较狠,过了一两年,我女儿都还在说耳朵时常会嗡嗡响。


九派新闻:那次有追究吗?


伍先权:当时我们都在上海打工,家里就他们俩,我就给我女儿打电话说,这次一定不能放过他,要么去报警,要么去找村委会。我女儿去找了村委会,刚好那天村委会没人,那个男的就跑过来,又是下跪又是写保证书,这个事又不了了之。


受害者生前曾拍下自己遭受家暴情况。图/受访者提供


【2】女方起诉离婚未果


九派新闻:会经常被家暴吗?


伍先权:经常性的,他经常对我女儿非打即骂。那个男的很大男子主义,控制欲很强。我女儿做什么他都要管,比如出个门,穿什么衣服都得按照他的心意来,走路上看异性一眼,就会被他骂贱货。有次我女儿去吃酒席,化了一点妆,他就不高兴了,把我女儿大骂了一顿,还说我女儿脸像猴屁股。这都是我女儿说给我的。反正他们吵架就没断过,那男的一不顺心就对我女儿动手,打完之后,又会立马道歉,又是下跪,又是写保证书。


九派新闻:后来呢?


伍先权:小孩出生后,那个男的就跑到江苏昆山打工,我女儿后来也过去了。一直持续到去年,那次是我女儿是被打得最严重的一次,下巴被他按在地上,划了好长一条口子。当时也是因为小孩的事,我女儿让那个男的给他儿子倒水,男的不愿意,我女儿就说了两句。男的脾气就上来了,把我女儿摁在地下打了一顿,打完以后还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睡觉。


我女儿当时有给我们打电话,说再也不回去了,我们就劝她,为了孩子着想,先回去。结果她回去没两个月就又被打了。我女儿实在是忍不了了,她一个人骑着电动车骑了一百多公里路,从昆山跑到了上海。当时运气也不好,上海暴发疫情,我们这里被封控,她只能到处找地方住,后来听她说,她还在方舱医院做过一段时间志愿者。后来我就把她接过来了,让她跟着我们一起住。


九派新闻:徐某某(犯罪嫌疑人)当时有找过来吗?


伍先权:开始是那个男的三天两头给我们打电话骚扰我们,我女儿把他拉黑以后,他又给我打,经常半夜两三点接到他电话。后面大概过了两三个月,那个男的就跑到我家来了,不过他把小孩丢在家门口就跑了。我女儿看到孩子后大哭了一场,当时就想跟那个男的离婚,但男的一直不愿意。我女儿后来就去法院起诉,但法院也没支持。


九派新闻:法院是怎么说的?


伍先权:我女儿是去年9月份开始打的离婚官司,今年2月份判的。法院说没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且男方不同意,就没离成。


【3】男方找上门酿成血案


九派新闻:后来他们两人发生了什么?


伍先权:那个男的把孩子丢到我家以后,隔段时间就会来骚扰我们,说是要看小孩。我女儿很抵触他,每次来都会报警,但每次被警察赶走,消停两天他又会来。


一直到今年5月14号,那个男的突然给我女儿打电话,说是想把小孩带出去玩。我女儿说可以,但要把小孩带好。那几天上海很热,我女儿专门强调不能带到室外温度太高的地方去,结果那个男的完全没听,就把小孩带到了露天游乐场。


到了晚上,小孩被送回来以后,脸色就不太对劲。那孩子就跟他妈妈说,自己生病了,头也痛,肚子也痛,想让他妈妈带他去医院。当时小孩才4岁,我女儿听了以后非常生气。她就发信息质问那个男的,是不是存心整人,然后他俩就吵起来了,这次吵得很凶。吵到最后,那个男的就说,孩子不要我女儿带了,他要自己带。


九派新闻:然后呢?


伍先权:第二天晚上7点左右,那个男的就过来了。他先是把孩子接走,不到2个小时,就又给我女儿打电话,说是想送回来。晚上8点半左右,我正在上夜班,刚好打开家里的监控,就看到那个男人回来了,当时我女儿和我老婆在家,那个男的走过来以后,就朝我家窗户扔东西,可能是想让我女儿出来。


看没反应,就跑到大门口,踹我家的玻璃门,看没踹开,他就拿了一块砖头把我家玻璃门砸烂了。这个时候我女儿走了出来,那个男的二话没说,走上去就朝我女儿连捅了几刀。其中在我女儿肚子上捅了一刀,胸口捅了两刀,最后一刀是把她按在桌子上割喉,我后面去看,伤口大概有20公分那么长。


九派新闻:当时旁边还有其他人吗?


伍先权:当时他带着小孩,小孩就离他一米远,亲眼看着的。我老婆当时还在背后拽那个男的,她想阻止,但没想到凶手用了刀。

九派新闻:刀是哪里来的?


伍先权:是那个男的随身携带的,听警察说,好像是他从昆山带过来的。


九派新闻: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伍先权:我希望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


九派新闻记者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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