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10场官司,终于在检察院这里讨回了公道,心里堵着的这口气总算顺了。”年过七旬的卫某笑中带泪。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检察院龚洪说道:“那一刻,我深刻体会到‘检察为民’意义之所在,也深深感到为这起案件付出两年努力是值得的。”
职工档案找不到了
卫某曾是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大龙站供销社的一名长期合同工。1991年11月,因供销社效益不佳无力发放工资,卫某主动离职。当时,职工养老保险模式还未推行,因此,卫某没有办理养老保险。
2013年,时年59岁的卫某得知,国家已出台新政策,允许补办职工养老保险,但必须提供职工档案用来证明劳动关系。然而,卫某当年工作的供销社已于2003年破产清算,鼎城区供销联社作为其主管机关,接收了该供销社的部分资料。于是,卫某多次找到鼎城区供销联社询问,但工作人员每次都说,并没有收到卫某的档案。谁承想,时隔8年后,卫某竟在鼎城区供销联社的档案室里找到了自己的档案。
卫某认为,鼎城区供销联社未能及时提供其职工档案,导致其无法补办职工养老保险,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卫某申请劳动仲裁被不予受理后,又诉至法院后,多次被法院驳回起诉。无奈之下,卫某向鼎城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焦点: 养老保险为何补办不了
“现行的职工养老保险模式在1995年才开始推行,卫某早在1991年就已离职,任何单位都没有义务给他买职工养老保险,又何来补办一说?区供销联社保管档案确有不妥之处,但并没有给卫某造成损失。”鼎城区供销联社的工作人员对卫某的诉求不予认可。
为解开谜团,龚洪梳理了近30年的社保政策变革。1986年,我国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共同缴纳,按月转入当地劳动主管部门“退休养老基金”专户。1995年,我国开始运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需要给职工开设个人账户。本来,卫某从1986年开始缴纳的退休养老金应经过一系列换算和补缴后,在1995年会转换成个人账户的钱和工龄,但他在1991年已经主动离职,其养老保险事宜就没人管了。
检察官: 推动再审后老人获赔6万元
龚洪多次咨询人社部门,得到了一个肯定的答案。卫某作为集体企业大龙站供销社的长期合同工,应被视为正式职工,其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其具有城镇户籍,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按属地原则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由于上述政策窗口在2016年关闭了,卫某才无法补办职工社保。鼎城区供销联社没能及时提供职工档案,经比对同种情形下职工养老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待遇差别,损失在5万元至6万元之间。
今年2月,鼎城区检察院与区法院一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卫某获赔6万元。
据《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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