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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咋成了经销商?七旬大爷陷保健品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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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咋成了经销商?七旬大爷陷保健品迷局

发表于 2025-9-19 19:15:36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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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叠泛黄的价目表,一本早已被厂家声明作废的《某某答》手册,却让徐大爷(化名)深信这些保健品可用于治疗肝病、癌症、糖尿病、中风等疾病。然而服用后,徐大爷病情不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在历经近4年诉讼后,徐大爷终获“三倍赔偿”。


七旬老人跌入保健品迷局


2016年5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徐大爷通过朋友蒋某购买了共计11余万元的保健品。产品为某优公司生产,由江苏某某经贸有限公司总经销,柳某经营的分销店销售。


蒋某作为柳某的下线,直接向徐大爷进行销售和宣传,并提供一本《某某答》手册。该手册声称产品可用于治疗肝病、癌症、糖尿病、中风等疾病,并给出了具体服用方法。然而,徐大爷服用后病情不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至卧床不起,遂于2021年6月提起诉讼。


维权难点:

身份认定与证据挑战


销售模式复杂性。蒋某辩称自己只是“会员”而非经销商,不存在中间商赚差价。柳某则辩称双方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


消费者身份认定。蒋某、柳某辩称徐大爷购买数量巨大,质疑徐大爷是经销商。


证据真实性争议。柳某对徐大爷提供的64张价目表提出质疑,称可能为一次性形成且存在串通可能,并申请笔迹鉴定。


判决结果:

二审维持退一赔三


法院查明,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案涉《某某答》手册中的表述足以导致普通消费者误解,构成虚假宣传。生产厂家早在2012年就已公告停用手册,但柳某仍在2013年后向蒋某提供该手册,蒋某则用它向徐大爷进行宣传,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柳某亦构成虚假宣传,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结合《某某答》中建议的多种产品组合长期服用的说明,认定徐大爷属于消费者;作为消费者的徐大爷难以全面掌握销售系统内部操作,最终以价目表作为定案依据。


一审法院判决蒋某、柳某连带返还徐大爷购货款11万余元,并赔偿损失34万余元(三倍赔偿)。蒋某、柳某均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2025年4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退一赔三的原判。


律师提醒:

保留凭证 及时维权


保留所有购买凭证。证据包括收据、转账记录、宣传材料、聊天记录等。


警惕“疗效”承诺。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任何宣传治疗功效的行为都属违法。


优先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前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商家资质,了解其经营范围和许可情况。


及时维权。发现受骗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注意不要超过三年诉讼时效。


本文由浙江省法学会银发经济法治研究会提供,作者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筠


来源 :浙江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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