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小花在父母离异后,跟着父亲和爷爷一起生活,后来,父亲和爷爷先后去世。小花母亲的经济条件也不好,住在一个很狭小的老式居民楼内,不能把小花接过去共同生活。而在这时,身在国外的大伯却提出,要收回小花和爷爷此前居住的那套房屋,不让小花住,在协商无果后,双方对簿公堂。
当时年仅13岁的小花来到上海市虹口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求助。了解情况后,检察官梳理了这起纠纷中的法律关系。虽然小花大伯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小花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这就意味着,小花享有和大伯相同的继承权。
这起案件经过法院一审和二审,最终认定:小花和大伯都是合法的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判决小花与大伯平分爷爷留下来的遗产,其中包含现金和两套房产。50平方米的小房子由小花单独继承,保障她有一个稳定的居住条件和环境。然后将150平方米的大房子由小花和小花的大伯按份共有,小花占有40%,大伯占有60%。
据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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