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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母立碑,故意漏刻弟弟名字,侵犯了人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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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母立碑,故意漏刻弟弟名字,侵犯了人格权益

发表于 2026-6-18 18:21:03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为逝者墓碑署子女姓名是我国传承已久的孝亲民俗,看似家事琐事,背后关联法定人格权益。近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墓碑署名侵权纠纷案,兄长全权处置父母合葬立碑,刻意遗漏次子姓名,法院依法认定墓碑署名权属人格权益,判令兄长配合补刻名字。

张某与李某是夫妇,共育张大、张二、张三三名子女,二人相继离世后,由长子张大负责办理墓穴手续、主持合葬立碑。完工后的墓碑落款缺少了张二的姓名。张二发现后多次和兄长协商补刻,始终遭到拒绝。张二于2025年3月向昆山法院起诉,诉求判令张大整改墓碑,依照长幼次序增补本人姓名。

庭审过程中,张大提出,张二幼时曾过继给大伯,即便张二5岁回归原生家庭,也因收养关系断绝亲生父母关联,无权在亲生父母碑石留名;张二提交户籍登记材料,佐证自身和生母李某的法定母子关系。

昆山法院审理查明,张二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并未发生法律层面变更,张二依法享有祭奠父母、墓碑署名的权利。承办法官援引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基于人格尊严衍生的各类人格权益。

法院判决:按长幼顺序重新刻字立碑;张二自愿承担重新立碑的费用。

据《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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