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老年人低价卖房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张女士与李先生是一对年近八旬的老夫妻,李先生患有阿尔茨海默病,两人的女儿李女士常年在国外。2025年,张女士身患恶性肿瘤后卧病在床。从事房产中介工作的何某等多次给两位老人送饭,关心老人,游说老人出售名下房产。
去年5月,张女士再次住院,医院向其发出病危通知书,次月,经过中介介绍,李先生代张女士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将张女士名下位于虹口区的一套房产出售,交易价格为70万元。
次日,各方共同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张女士由救护车送往并全程卧于担架床上接受询问。办理过户后,何某等人将张女士、李先生送至苏州某养老院。入住养老院的次日凌晨,张女士因病去世。李女士得知情况后回国,与父亲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合同主体方面,张女士、李先生二人均为高龄患病老人,对于房屋买卖难以具备客观全面的认知能力。此外,案涉房屋交易价格仅为70万元,远低于税务机关核定计税220万元的价格。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撤销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由吴某赔偿相关损失。该判决现已生效。
据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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