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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去世了,账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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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去世了,账号怎么办?

发表于 2025-10-15 19:25:08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使用新办的手机号注册网易云音乐账号时,收到验证码后竟自动登录上了已故歌手李玟的账号。这一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数字遗产”处理问题的关注。


此前,话题“人去世了朋友圈会消失吗”曾登上微博热搜。微信客服回应称,账号若长时间未登录可能会被系统回收以保障安全。对此,网友意见不一:有人认为社交账号属于数字资产,系统回收不合理;也有人理解平台基于资源管理和安全考虑的做法。


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人们普遍拥有多个线上账号。当用户离世,其社交平台账号、游戏账号等“数字遗产”应如何处置,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字遗产”归属引发矛盾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琦看来,平台回收长期未登录的账号,通常是出于安全、资源与隐私保护的考量——闲置账号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且占用服务器资源。然而,对用户及其亲友而言,这些账号不仅是工具,更是承载情感与记忆的“数字遗物”。此类争议的出现,反映了网络平台理性治理规则与用户感性情感需求之间的冲突。


王琦指出,这背后折射出数字资产治理的困境。一方面,民法典虽然承认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但并未明确承载人格与情感属性的社交账号数据是否属于可继承遗产,导致平台依照服务协议行权与账号用户主张权益之间缺乏平衡;另一方面,平台在追求安全治理与隐私保护时,没能更多考虑用户追思亲人、留作纪念等情感需求,技术规则中缺失人文关怀。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会理事高蕾认为,这揭示了数字时代下商业逻辑与人文关怀的冲突,更暴露出数字遗产管理的立法与伦理真空。


她以微信为例解释道,平台做法基于用户服务协议:账号所有权归腾讯,用户仅享有使用权。长期不登录被视为主动放弃使用,平台有权回收。这是符合商业规则与技术治理的理性决策。然而,从用户亲友的角度来看,系统回收可能意味着对数字记忆的“无情”抹除,容易引发被剥夺感。


“分歧的根源在于,平台将账号视为可回收的服务,而用户视其为珍贵的数字遗产。当前法律对‘数字遗产’的界定、继承和处理方式几乎是空白,平台依协议行事成为最稳妥的选择。”高蕾说。


多重属性带来继承困境


王琦将“数字遗产”定义为:被继承人在互联网环境中形成、存储或积累的,在其去世后仍存在并具有经济或情感价值的全部数据。


他分析,其中一部分具有直接经济价值,如账户余额、游戏装备等,属于民法典中的合法财产,可直接继承;另一部分受合同关系调整,如依用户协议归平台所有、用户仅有使用权的数据,可通过合同继承路径处理,继承人有权基于情感追忆等目的请求平台开放相应账户,且平台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用户主要权利。


“民法典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原则性承认了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地位,将其纳入法律保护范畴,但具体的权属规则和继承问题,仍在探索和完善中。”高蕾认为,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数字遗产”也必须是具有财产属性的以数字为表现形式或载体的财产。基于此,具备财产属性的社交账号或社交账号中的财产属性部分可以被认定为网络虚拟财产,理论上来说可以继承。


她介绍,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多例处理“数字遗产”的成功案例,比如2023年的短视频账号继承案、2025年的元宇宙虚拟房产继承案等,法院均是在认定案涉“数字遗产”的财产属性后,突破了平台的格式条款,判决继承人胜诉。


两位专家同时表示,对于私密聊天记录、电子邮件、个人状态等数据来说,这类数据不与第三方产生直接经济价值,且具有人格属性、极具个人色彩,并不具备财产属性,而是兼具人格权益和隐私属性,如果直接将这些信息交给继承人,很可能构成对逝者和第三方隐私权的侵犯。因此,这类数据不应当被归于“数字遗产”的范围,也不可被继承。


“但问题在于,社交账号往往具备多重属性。”高蕾说,当其既存在财产属性,又具有人身属性等其他属性时,其归属和继承问题就面临法律困境。例如,因账号内的聊天记录、朋友圈等涉及用户及第三方的隐私,直接继承可能侵犯隐私权。实践中,有法院以保护隐私为由,驳回继承人要求继承账号的请求。


平台应履行管理人责任


“数字遗产”大多存储于各平台系统中,平台在其中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王琦认为,平台作为数据的直接支配者,对可继承部分应履行协助义务;对涉及人格利益的数据,则须承担安全保障责任,防止权益受侵害。


他建议,可依法要求平台增设用户同意机制,允许用户生前以“数字遗嘱”方式自主选择账号处理方式(如删除、部分开放、永久封存),并指定继承人及其访问权限,以减少后续不确定性。


高蕾认为,平台作为社交账号与“数字遗产”的控制者,其应当承担起数字遗产管理人的法律责任,当合法继承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提出请求时,平台有责任如实披露并协助执行逝者账号中明确的、无争议的财产性权益。同时,在回收非活跃账号前,应履行充分通知义务,设立缓冲期,避免“一刀切”。此外,平台必须采取严格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数字遗产”处理流程的安全,严防逝者信息泄露或被恶意利用。


“平台应当为用户提供人性化的解决方案,一方面打通财产性权益的继承通道,另一方面对涉及深厚人格权的社交账号,则优先保护隐私,并提供纪念功能作为情感出口。”高蕾说。


王琦进一步建议,平台可以设立“纪念账号”专属功能,在用户去世后,经继承人申请并核验,账号可从正常状态转为纪念状态,在账号名称旁标注“纪念账号”等标识,告知访客该账号主人已去世;平台对纪念账号不回收,并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妥善保管,保留公开的内容,为继承人及相关群体留存情感寄托的载体。


来源;法治日报

本报记者 陈磊

本报见习记者 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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