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教育需要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让每位老人都能享有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是共同富裕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环。”今年浙江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一级律师郭芳带来了一份《关于制定<浙江省老年教育条例>的议案》。《议案》聚焦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与学习权益保障,建议通过地方立法推动老年教育制度化、普惠化发展,提供“浙江方案”。
当前,浙江省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截至2024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近1500万,占比超过22%。老年人对精神文化和学习提升的需求日益增长。“制定专门条例,是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老年教育事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郭芳表示。
郭芳认为,为老年教育立法是普遍的社会需求。近年来,浙江省大力推进老年教育资源整合,已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五级办学网络,各类机构达1.66万所,“15分钟老年教育学习圈”逐步成形。然而,我省老年教育仍存在不少瓶颈,如管理体制不顺、城乡发展不平衡、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数字化赋能不足等。
针对现状,郭芳在议案中构建了一套制度体系:一是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厘清教育、老干部工作、民政、卫健等部门职责;二是强化资源整合与规划布局,要求将老年教育场所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规范各级办学机构名称与架构;三是提升教学质量,规范招生与课程设置,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并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实现学习成果累积与转换;四是加快数字化赋能,建设全省一体化智慧平台,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五是完善经费保障,要求将公办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投入机制。
郭芳认为,通过立法明确政府与社会责任,扩大优质资源供给,能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公平、优质、便捷的教育服务,从“养老”迈向“享老”,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来源:浙江老年报(记者 林雨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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