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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医疗实现个人“无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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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育医疗实现个人“无自付”

发表于 2026-9-16 18:45:35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9月8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常参加上海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生育妇女,从建立孕期“大卡”起至产后42天复查,纳入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的42项围产检查项目,先使用每人4500元生育医疗费补贴额度,额度用完后,剩余费用全部由生育保险全额承担。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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