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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给子女,如何保证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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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给子女,如何保证居住权

发表于 2026-10-1 19:04:27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我父亲去世后,母亲希望和我哥哥共同居住,要求我将房产交由哥哥继承。对此我表示同意,但希望母亲享有明确的居住权。请问律师,我们该如何操作?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因此,应当由你的母亲和你的哥哥签订一份关于居住权的合同,详细约定相关事宜,然后去房产登记机关进行居住权登记。你也可以作为见证人,在协议上签字。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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