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的一天下午,75岁的马某驾驶一辆蓝色法拉利跑车至其住处二楼停车场。起初,马某想车头向内驶入紧邻物业办公室的第20号车位,但多次尝试未果,他便想倒车进入车位。此时,两名物业工作人员出来告知马某,该车位是物业专用,建议其另找其他车位。
可马某仍想停在该车位并执意倒车。随后,马某不仅在倒车时撞倒了一名物业人员,还将站在车后方的另一名物业人员张某撞挤至墙壁,造成张某骨盆不稳定性骨折、后尿道破裂、失血性休克(中度)等,综合评定为重伤二级、五处残疾(最严重的一处六级伤残)。
公安机关前往事故现场初查时,马某坚称自己年岁已大,慌乱中踩错了刹车和油门,系失误操控车辆才撞伤人。2024年3月,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该案移送至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在查看证据视频时发现疑点:公共视频中,马某撞人后神情自若、不慌不忙,也未拨打110报警或120急救电话,这不像一个过失撞人的驾驶员应有的表现。且马某在倒车时几乎未打方向盘,检察官怀疑这起案件并不是表面上的过失伤人。
经反复比看公共视频,检察官终于找到了本案的突破口:马某的车辆在倒车时,连续多次停顿、多次启动,刹车灯一直亮着,车轮快速转动。证人和被害人在接受询问时也都表示,曾听到涉案车辆发出巨大轰鸣声。由此可见,案发时马某驾驶的车辆,与车辆正常倒车与刹车时的状态不一致。
为最大可能重现、还原案发现场,检察官来到扣车的地方,驾驶涉案车辆做了现场模拟,实验结果证实:涉案车辆有倒车影像及倒车雷达,倒车时倒车影像自动开启,案发时马某能从倒车影像中清晰地看到车后的情况。驾驶涉案车辆时,只踩油门车辆不会发出轰鸣声,只踩刹车时刹车灯才会亮起,同时踩油门及刹车时车辆才会发出轰鸣声且刹车灯常亮。这说明,马某车辆在倒车、停顿时处于油门和刹车一起踩的非正常驾驶状态。此外,马某在倒车时几乎未打方向盘,导致倒车时将被害人撞至墙上。其作为一个驾龄28年的老司机,明知径直倒车不可能倒入车位,如此倒车一定会撞到人和墙,其仍希望后果的发生,系直接故意犯罪。
原来,当日,马某因物业将其电瓶车充电线拔掉,想找物业经理交涉,其尝试车头向内驶入第20号车位时未成功,便心怀不满,后欲倒车时又遭物业人员阻拦,于是马某驾驶车辆发出巨大轰鸣声,警告车后的物业人员让其离开,但物业人员并未理睬,马某情绪失控导致倒车撞人,系激情犯罪。
近日,经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长宁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九年。马某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新民晚报》3.28 赵菊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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