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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微信上给人回复过“理解”吗?如果是订立合同,这是否等于双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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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微信上给人回复过“理解”吗?如果是订立合同,这是否等于双方协商一致?

发表于 2025-6-14 23:48:19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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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5日,刘思(化名)进入某文化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同年5月29日,公司通过微信向刘思发送辞退通知,载明:“公司近期销售业绩不佳……经上级部门慎重考虑并向公司申请,决定将您辞退”。公司人事部意见为:“同意。公司向刘思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当日,刘思回复公司主管领导李某称:“辞退通知已收到。对公司目前面临的诸多困难,我表示理解。因4月份工资尚有差额未发放、销售提成金额及加班补偿未明确,我无法认同该辞退通知……”

刘思不服辞退决定,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该公司向其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加班费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费用。

庭审过程中,刘思称,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她存在延时、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的情形,而公司未支付加班工资。对此,她提交与公司总经理赵某、同事及客户的微信聊天记录、地铁乘车、出租车乘坐记录予以证明。

公司对相关证据表示认可,但称刘思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存在延时及休息日加班工作的情况。

综合在案证据,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刘思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工资1.3万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1万元、销售提成12万余元及加班工资等。

公司不服,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院认为,刘思虽回复称对公司困难表示理解,但该回复并不足以说明双方系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公司以此主张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缺乏依据,不予采信。

依据查明的事实,一审法院支持之前仲裁裁决。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工人日报》5.29 赖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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