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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患癌老人身亡:涉事中医门诊背后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虚假宣传被罚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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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患癌老人身亡:涉事中医门诊背后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虚假宣传被罚15万

发表于 2024-3-13 19:33:57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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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武汉一位患癌老人在服用中药期间死亡,家属怀疑为用药过量所致,此事在网络上引发关注。随后,武汉叶开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涉事中医门诊系盗用“叶开泰”字号宣传、推广其中医门诊服务。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近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事中医门诊的公司主体做出两起行政处罚:一是认定该公司部分宣传行为系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罚款5万元;此外,该公司还因生产、销售劣药,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涉事中医门诊入口处悬挂着“叶开泰号”牌匾


患癌老人身亡事件

让两家公司商标权纠纷浮出水面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9月4日,武汉叶开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涉事中医门诊(武汉江汉健民中医门诊)觊觎‘叶开泰’作为中华老字号的历史底蕴与品牌价值,打着开设‘叶开泰博物馆’的旗号,公然以‘叶开泰’作为其同址设立的中医门诊宣传、推广的卖点,以‘叶开泰国医堂’为开设的中医馆命名,意图误导公众,混淆事实,谋取商业利益,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死者女儿王女士当时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直到看到上述声明,她才发现自己此前带母亲去的中医门诊并非真的“叶开泰”。


公开资料显示,中华老字号“叶开泰”始于1637年,至今已有386年的历史,被誉为“中国四大药号”之一。发声明的武汉叶开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与涉事中医门诊的母公司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与老字号“叶开泰”渊源深厚。这起医疗纠纷让两家公司的商标权纠纷浮出水面。(此前报道:中华老字号“叶开泰”被上市药企盗用?“老人疑因服中药身亡”背后的商标权纠纷)


红星新闻记者查证,涉事中医门诊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明的机构名称为“武汉江汉健民中医门诊部”,营业执照注明的公司主体为武汉江汉健民中医有限公司,系武汉健民国医投资(武汉)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隶属于A股上市企业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健民集团”)。


▲涉事门诊内的“叶开泰商标及启于1673字样”标识


记者在商务部网站查询中华老字号名录时发现,代表性注册商标“叶开泰”为武汉叶开泰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所有。记者现场探访发现,武汉江汉健民中医门诊大楼的几处进口,均悬挂着写有“叶开泰”或“叶开泰号”字样的牌匾。在门诊大楼内,多处引导标识上均写有“叶开泰”字样。


北京金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知识产权律师寇晨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商务部认定中华老字号“叶开泰”的所有人为叶开泰药业的前提下,健民集团旗下中医门诊对外宣称自己为“百年老字号叶开泰”,或涉及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2023年10月,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关于“叶开泰”商标权纠纷,该局下属执法部门仍在调查中,截至当时尚无调查结论。


市场监管局做出行政处罚:

涉事门诊构成虚假宣传


3月13日,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已对武汉江汉健民中医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罚款5万元。


▲武汉江汉健民中医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图据信用中国


“信用中国”网站刊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武汉江汉健民中医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通过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子博广告经营部制作宣传图片(电梯车贴),张贴于经营场所的两部电梯上,一部电梯是三层,另一部电梯是两层,一共有五个电梯门张贴,尺寸45×210cm,材质是白胶车贴。


电梯车贴内容为:顶部左边是“中华老字号”字样,中间是“叶开泰葫芦形商标及启于1673字样”的图形加文字图案,右边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字样。下面是繁体的大字“叶开泰智慧煎药”字样及煎药方式、方法的介绍。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武汉江汉健民中医有限公司宣传中使用的“中华老字号”,是国家商务部授予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华老字号,证书编号217014,内容是“注册商标健民为中华老字号”。武汉江汉健民中医有限公司作为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级单位,在宣传“中华老字号”时应将“注册商标健民为中华老字号”作为宣传内容,但该公司在宣传中重点突出使用“叶开泰葫芦形商标及启于1673字样”,而“叶开泰葫芦形商标及启于1673字样”非“中华老字号”,这样的宣传足以使受众产生误解。上述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的行为。


“信用中国”网站显示,近日,武汉江汉健民中医有限公司还因生产、销售劣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被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罚款10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胡闲鹤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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